管制代理人通告
Post : 2026-05-14
管制代理人通告
| 通告編號 | 發出日期 | 題目 |
|---|---|---|
| 2/2026 | 二零二六年五月十四日 | 防範簡易燃燒裝置的指引 |
| 1/2026 | 二零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 管制代理人須注意的事項 |
| 6/2025 |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管制代理人缺失處理機制 (修訂) |
| 5/2025 | 二零二五年九月十六日 | 確保對非已知貨物進行保安檢查 |
| 4/2025 |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日 | 有關《運輸承辦商聲明》的更新 |
| 3/2025 | 二零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 有關《貨倉承辦商聲明》的更新 |
| 2/2025 | 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 有關管制代理人之間操作的注意事項 |
| 1/2025 | 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 加強遵守管制代理人保安計劃書要求的指引 |
| 1/2024 |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 管制代理人制度 - 常見問題及注意事項 |
| 1/2023 |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 管制代理人保安計劃書要求的注意事項 |
| 1/2022 |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 管制代理人保安計劃書要求的注意事項及全面實施國際民航組織政策指示後的常見問題 |
| 6/2021 |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 管制代理人缺失處理機制 (修訂) |
| 5/2021 |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 運輸保安措施的保安封條新要求 |
| 4/2021 |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 管制代理人缺失處理機制 |
| 3/2021 |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 國際民航組織新政策指示的過渡期第四階段 – 重要注意事項 |
| 2/2021 |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 新修訂的《管制代理人制度空運貨物處理程序》將於2021年3月1日起生效 |
| 1/2021 | 二零二一年二月十六日 | 新修訂的《管制代理人保安計劃書》將於2021年3月1日起生效 |
| 4/2020 |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 民航處於近期巡查管制代理人時所發現有關偽造文件以及非管制代理人/資格被暫停或撤銷的管制代理人執行管制代理人職能的嚴重缺失 |
| 3/2020 |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八日 | 國際民航組織新政策指示的過渡期第二階段 - 常見問題及最新發展 |
| 2/2020 | 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一日 | 國際民航組織新政策指示的過渡期 - 管制代理人於過渡期内未能遵守X光檢查撮要報告要求的處理機制 |
| 1/2020 |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九日 | 國際民航組織新政策指示的過渡期第一階段 - 常見問題 |
| 2/2019 |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 因應國際民航組織新政策指示而加強的運輸保安要求 |
| 1/2019 |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 國際民航組織新政策指示過渡期內已知貨物的X光檢查 |
Notice to Regulated Agents
The above information is from the Civil Aviation Department website: https://www.cad.gov.hk/english/newrar_notices.html
